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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察履职化纠纷 小案精办暖民心——灵武市检察院多元举措化解轻微刑事案件促基层治理
2026-08-26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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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6-08-26

  “检察官,谢谢您拉了我们一把,现在我终于能挺直腰板靠双手挣钱了!”近日,在灵武市人民检察院的公开听证会上,38岁的张某某紧紧握住检察官的手,眼眶泛红。这起因生活困顿引发的轻微盗窃案,在检察官的履职下圆满化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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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今年以来,灵武市人民检察院深入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亲历性审查,综合运用刑事和解、公开听证、轻刑快办等举措,已成功促成27起轻微刑事案件实质性化解,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。

  2026年6月,失业且背负网贷的张某某因深受打击,先后24次盗窃小区自动贩卖机内的食品自用,累计金额仅500余元。案发后,张某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且取得谅解。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,张某某系初犯偶然实施盗窃,无违法犯罪前科,犯罪情节轻微且主观恶性较小,且被抓获后如实供述、自愿认罪认罚、主动退赔并取得谅解。灵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轻刑快办机制,召开公开听证会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听证会上,检察官对张某某进行公开训诫,严肃指出多次盗窃的法律后果,同时鼓励其树立生活信心、靠勤劳双手自食其力。训诫唤醒了张某某的悔罪意识与重生勇气,如今张某某已做起外卖骑手,靠自己的劳动养活自己,真正实现了“去犯罪标签、回正常生活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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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该院不仅挽救迷途者,更用心修复破裂的社会关系。灵武市崇兴镇村民杨某与黄某系同村养殖户,因黄某扩大牛羊养殖规模侵占杨某的地界,双方争执中杨某一时冲动挥拳击打黄某面部,致其眼眶骨折构成轻伤二级。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没有简单就案办案,而是主动对接村委会、派出所核实背景,了解到双方多年邻里和睦,此次系偶发矛盾。检察官随即搭建刑事和解平台,多次释法说理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最终杨某主动赔偿黄某8万元并取得谅解。考虑到杨某系初犯、偶犯,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情节,且双方系邻里纠纷引发,该院召开公开听证会,邀请人民监督员、村民代表、听证员参会,与会人员一致同意对杨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。

  “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乡亲,多亏检察官从中调解,既维护了我的权益,也没伤了多年邻里情分。”听证会结束后,被害人黄某坦言,这样的处理结果既化解了心中郁结,又维系了多年的邻里情谊。

  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始终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理念,把矛盾化解贯穿轻微刑事案件办理全过程,通过“刑事和解+公开听证+轻刑快办”的组合模式,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,有效减少了社会对抗,实现了“办理一案、治理一片”的良好效果。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深化依法履职,把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融入检察办案各环节,为基层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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